电气原理图绘制的基本规则。
1、原理图中,所有电动机、电器等元件都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来表示。属于同一电器的线圈和触点,都要用同一文字符号表示。当使用相同类型电器时,可在文字符号后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来区分。
2、原理图一般分为主电路和辅助电路两部分画出。主电路就是从电源到电动机绕组的大电流通过的路径。辅助电路包括控制回路、照明电路、信号电路及保护电路等,一般由继电器的线圈和触点、接触器的线圈和触点、按钮、照明灯、信号灯、控制变压器等电气元件组成。一般主电路用粗实线表示,画在左边(或上部);辅助电路用细实线表示,画在右边(或下部)。
3、原理图中,各电气元件的导电部件如线圈和触点的位置,应根据便于阅读和分析的原则来安排,绘在它们完成作用的地方。同一电气元件的各个部件可以不画在一起。
4、原理图中,所有电器触点都按没有通电或没有外力作用时的开闭状态画出。如继电器、接触器的触点,按线圈未通电时的状态画;按钮、行程开关的触点按不受外力作用时的状态画;控制器按手柄处于零位时的状态画等。
5、原理图中,有直接电联系的交叉导线的连接点,要用黑圆点表示。无直接电联系的交叉导线,交叉处不能画黑圆点。
6、原理图中,无论是主电路还是辅助电路,各电气元件一般应按动作顺序从上到下,从左到右依次排列,可水平或垂直布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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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T+8, 2023-4-3 02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