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人身安全以及线路本身和线路附近的建筑物(交叉跨越的铁路、通信线、公路、电力线)的安全,线路导线对地面、山坡、房屋、树木以及交叉跨越物等必须由足够的安全距离。目前我国规定的各种安全距离如下:
1.导线与地面的距离
在最大弧垂情况下,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表1所列数值。
2.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 在最大弧垂情况下,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,不应小于表2所列数值。
在导线最大风偏时,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表3所列数值。 在无风情况下(即导线不风偏时)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表1-10所列数值的一半。
注:(1)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物之间距离,系指水平距离。
(2)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之间的距离,系指净空距离。 3.线路导线与树木的距离 送电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。通道净宽不应小于线路宽度加林区主要树木高度的2倍。 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,应砍伐。 在下类情况下,如果不妨碍架线施工,可不砍伐出通道: 1)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m; 2)导线与树木(考虑自然生长高度)之间的垂直距离,不小于表4所列值。
线路通过公园、绿化区或防护林带,导线与树木之间的净空距离,在对大风情况下,应不小于表5所列数值。
线路通过果林、经济作物和城市灌木林,不应砍伐出通道。导线与经济作物、果树、城市灌木以及街道树、行道树之间的垂直距离,应不小于表6所列数值。
以上各表所列有关的距离及要求,在架空线路设计中必须给予遵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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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T+8, 2023-4-29 15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