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内照明线路采用管配线时,应符合以下要求: ① 明管配线,钢管壁厚不应小于1.0mm,装于潮湿、易腐蚀场所的明管,以及埋在混凝土内的暗管,钢管壁厚不应小于2.5mm,管壁应经过除锈和防腐处理。 ② 采用硬塑料管配线时,明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2mm;暗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3mm。在易燃、易爆场所,明敷设时,禁止使用硬塑料管配线。 ③ 钢管或硬塑料管的管径选择,管内导线截面总和(包括绝缘层)不应超过管子有效面积的40 %,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3mm。 ④ 管子转角处的弯曲半径,一般不小于管子外径的6倍。敷设于混凝土内时,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0倍。管子的弯曲角度不应小于90°。 ⑤ 明管采用管卡固定。钢管管卡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.5m,当管子外径大于50mm时,管卡间的距离可不大于3.5m。硬塑料管管卡间的距离,管径在20mm以下时为1m,管径在20~40mm 时为1.5m,管径在40mm以上时为2m。 ⑥ 钢管与钢管之间或钢管与接线盒之间,一般采用丝扣连接。硬塑料管之间可采用套接或焊接。 ⑦ 采用钢管布线时,同一管路的导线必须穿在一根管内。不同电压的回路,禁止同管敷设,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。 ⑧ 采用钢管或硬塑料管配线,遇有下列情况时,均应加装中间分线盒或接线盒: a. 无转角时,在管线全长每30m处; b. 有一个转角时,在每20m处; c. 有两个转角时,在每12m处; d. 有三个转角时,在每8m处; ⑨ 配线管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平行、交叉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 配线管与各种管道的最小距离 (单位: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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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T+8, 2023-3-8 18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