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雷装置(接闪器、引下线、接地装置、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) 1、保护范围应满足被保护半径和被保护高度的要求,应防雷直击、雷电波侵入、雷反击、地电位升; 2、避雷针一般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,且镀锌或涂漆;避雷网和避雷带应采用圆钢或扁钢。圆钢直径不小于8毫米,扁钢截面不小于48平方毫米,厚度不小于4毫米; 3、引下线不少于2根,采用圆钢直径不小于8毫米,扁钢截面48平方毫米,厚度4毫米; 4、对于有防爆要求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钢质气罐内外金属物品、管道、线槽应连接成等电位并接地; 5、严禁在装有避雷针、避雷线的构筑物上架设通讯线路、广播或低压线; 6、防雷直击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通道不应小于3米,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人员通行的地方。 7、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,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。实际检测一般不超过10欧姆。 |
电工学习网 ( )
GMT+8, 2023-5-27 20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