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代入定理 在一个逻辑等式两边出现某个变量(逻辑式)的所有位置都代入另一个变量(逻辑式),则等式仍然成立。 二、反演定理
对一个逻辑函数Y进行如下变换: 将所有的“.”换成“+”, “+”换成“.”, “0”换成“1”, “1”换成“0”,原变量换成反变量,
反变量换成原变量,则得到函数Y的反函数Y’ (或称补函数)
。 注意:1、遵守“先括号、然后乘、最后加”的运算优先次序; 2、不属于单个变量上的反号应保留不变。 三、对偶定理
对一个逻辑函数Y进行如下变换: 将所有的“.”换成“+”, “+”换成“.”,“0”换成“1”,
“1”换成“0”, 则得到函数Y的对偶函数YD。 对偶规则:若两个函数相等,则它们的对偶函数亦相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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